各学院(部 )、单位党委,各部门,工会、团委:
根据江西省教育厅《关于同意<井冈山大学章程 (2022年修订)>的批复》( 赣教法字 (2023) 1 号),现将《井冈山大学章程(2022 年修订 )》( 以下简称《章程》印发给你们,请组织广大师生员工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。
《章程》是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与管理的基本准则、重要依据,各学院(部)、各单位、各部门要按照《章程》精神,加强建章立制工作,加快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建设,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不断提高学校治理水平。
全校师生员工要在《章程》的指导下,行使《章程》赋予的权利,履行《章程》规定的义务,进一步振奋精神,开拓创新,为建设”区域有贡献、省内有影响、全国有特色”的区域高水平应用研究型综合性大学贡献力量!